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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生議會】學生議會3月份常會

【學生議會】學生議會3月份常會

學生議會三月常會於3月21日下午7點在學生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召開完畢。學生會祕書部預定於四月舉辦新任幹部面試,研習籌備會將在接續的幾周內完成;新聞部表示學生會刊目前正在籌備中;權益部則針對學生提出的幾個問題做出回應:對於流浪狗的問題,校方將偕同警方與居民做溝通進行管理,學生若有遭遇攻擊情形,應立即報警、通報教官與蒐證,以利後續訴訟賠償。此外,校內需付費設施,如:游泳池,身心障礙者現仍須收費。而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五十九條規定,公家機關之設備使用應給予身心障礙者免費待遇…,將會提案校務會議討論適法與否。

本次會議通過了《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》《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會費收費辦法》...等六案,而其中最重要的是《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會費收費辦法》。學生會會費收費方式,從原本的2000元會費一次付清,修正為每學年500元。提案議員表示,過去的收費辦法是違法的,故修正之。議員也表示,學生會應有深刻體會,會費收入應反映在學生會實質運作、直接回饋學生。

此次《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會費收費辦法》的修法,除了將過去違法情形作修正外,相信也能讓學生會思考,要怎麼做才能促進學生權益,讓同學們願意繳會費,期待學生會能更上一層樓,為學生爭取更多的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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