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】獎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,歡迎各位同學踴躍申請
文│楊鄭朝誠
就讀大學期間,許多人會開始自食其力,透過打工來賺取自己生活所需,一來減少家庭負擔,二來也可以培養積極正面的工作態度。但事實上,學校也提供許多獎助學金申請或學雜費減免等優惠,讓各位同學專心唸書的同時也能夠減低經濟負擔。以下簡略列舉本校各項獎助學金及學雜費減免措施,詳細之申請條件可向各承辦單位洽詢,歡迎各位同學踴躍申請:
一、 學雜費減免(承辦單位:學務處課外活動組089-318855#1211~1213)
符合以下資格之學生,可以8月13日至9月8日期間提出申請:
- 原住民籍:減免全部學費及2/3雜費;或全部學分費及2/3學分學雜費。
- 軍公教遺族:依撫卹原因給予學雜費全免或減免1/2之優惠。
- 現役軍人子女:學費減免3/10。
-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:學雜費減免6/10。
- 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:依身心障礙程度給予學雜費全免至減免4/10之優待。
- 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:依經濟情況給予學雜費全免至減免3/10之優待。
二、國立臺東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(承辦單位:學務處課外活動組089-318855#1211~1213)
本校學生符合下列情事者,可於開學日起四周內(9月8日至10月6日)提出申請,申請通過後需提供20小時之服務,成績優良者可減免6小時:
- 家庭年所得不超過新臺幣70萬元。
- 家庭應計列人口存款利息不超過新臺幣2萬元。
-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不動產總值不超過650萬元。
-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(新生及轉學生除外)。
三、國立臺東大學士班優秀新生、轉學生獎勵
(承辦單位:教務處註冊組089-318855#1120~1123)
- 以甄選入學錄取本校者:學科能力達60至64級分,獎學金為2萬5千元;65級分以上者為40萬元;設籍花東地區一年以上,總級分達55至59級分者,獎學金5萬元;如為花東境內高中職畢業者,再發給獎學金2萬元。
- 以考試分發錄取本校者:以本校為前3志願,且採計科目有兩科成績達全國前3%,獎學金40萬元;以本校為第1志願,指考成績為該學系前10%者,獎學金5萬元;設籍花東地區一年以上,以第1志願錄取本校,且指考成績為該學系前20%者,獎學金5萬元;如為花東境內高中職畢業者,再發給獎學金2萬元。
- 其他:曾參加高中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獲銅牌獎以上者,獎學金30萬元; 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,每學年獎助學金1萬元。
四、國立臺東大學學生出國進修獎助學金
(承辦單位: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89-318855#1131~1133)
學士班學生各學期成績達全班前1/2、碩博士班學生由系所推薦,於每年3月及10月間提出出國進修申請通過者,依學習內容,補助獎學金新臺幣2萬元至30萬元不等。
五、其他:本校另受理各項民間機構獎助學金之申請,詳細資訊可親洽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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