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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務處課外活動組】照顧經濟弱勢學生 東大提供弱勢學生助學獎助金

有鑑於社會經濟不景氣,國人實質收入降低,為配合教育部大專院校清寒學生獎助計畫,國立臺東大學學務處提供弱勢學生助學獎助金計畫,照顧弱勢學生,鼓勵其安心向學,彰顯教育的正面意義,敬邀媒體記者惠予報導。
 
國立臺東大學弱勢學生助學獎助金計畫,其補助對象為依財稅中心審核前一年度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的學生家庭為主,不限年級與系所,惟學生們申請條件的必須是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由學生主動申請,審核通過的學生將於下學年度繳納學雜費中給予減免優惠。另為培養學生回饋的品德,獲獎助金的同學需進行課外服務學習20小時,惟每學期成績達系所前30%者,其服務學習時數可減免6小時,東大希望提供更多資源協助學生安心向學,快樂學習,並為未來人生奠定基礎。
 
詳細申請流程資訊,請參考網址:http://wdsa.nttu.edu.tw/files/15-1027-8217,c4661-1.php
 

弱勢助學金申請專區

線上申請系統

 

    

上網填報時間:

每年9月註冊日起10月17日止

收件時間:

第一次收件時間:103年10月3日(星期五)

第二次收件時間:103年10月17日(星期五)

 

受理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(日間部學生)

 

申請檢附文件:

1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本人,及父親,母親)

 **未有特殊情況分屬不同戶籍,亦請需附上**

2.申請書(http://210.240.172.58/)

3.前一學期(102學年度下學期)成績單

   新生及轉學生免附成績單

 

生活服務學習:(義務)

1.申領助學金之學生需服務20小時,同學不得拒絕。

2. 學期學業成績達系所前30%者,其服務學習時數得予減免6小時

3. 每學年考評獲補助同學之服務成效,若未服務者,則下一學年得不予補助。

注意事項:

1.曾未完成服務者不可再提出申請

2.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所得結果約計11/20會公告,屆時請同學自行上網查核

3.本補助於上學期提出申請,於下學期之註冊繳費單中扣除補助金額

相關法規參閱:

國立臺東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作業要點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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